發布時間:2021-01-18 點擊:131
《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草案二次審議稿)》近日在中國人大網公布,面向社會公眾征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1年1月29日。草案二次審議稿進一步突出黨對鄉村振興工作的領導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應遵循的原則,其中明確提出各級政府應當支持紅色旅游和鄉村旅游發展。
草案二次審議稿包括總則、產業發展、人才支撐、文化傳承、生態保護、組織建設、城鄉融合、扶持措施、監督檢查、附則等10章71項條款??倓t中明確,國家建立健全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鄉抓落實的鄉村振興工作機制。各級政府應當將鄉村振興促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并建立鄉村振興考核評價制度、工作年度報告制度和監督檢查制度。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全國鄉村振興促進工作的統籌協調、宏觀指導和監督檢查;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鄉村振興促進工作。
在產業發展方面明確,國家鼓勵和扶持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培育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支持特色農產品優勢區、現代農業產業園、農業科技園、農村創業園、鄉村旅游重點村等建設。各級政府應當支持特色農業、休閑農業、現代農產品加工業、鄉村手工業、綠色建材、紅色旅游、鄉村旅游、康養和鄉村物流、電子商務等鄉村產業發展。發展鄉村產業應當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和產業政策、環境保護要求。
在文化傳承方面明確,各級政府應當采取措施保護農業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挖掘優秀農業文化深厚內涵,弘揚紅色文化,保護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傳統村落和鄉村風貌、少數民族特色村寨,整體性保護農村文化生態,傳承和發展優秀傳統文化??h級以上地方政府應當堅持規劃引導、典型示范,有計劃地建設特色鮮明、優勢突出的農業文化展示區、文化產業特色村落,發展鄉村特色文化體育產業,推動鄉村地區傳統工藝振興,活躍繁榮農村文化市場。
在城鄉融合方面明確,國家鼓勵社會資本到鄉村發展與農民利益聯結型項目,鼓勵城市居民到鄉村旅游、休閑度假、養生養老等,但不得破壞鄉村生態環境,不得損害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各級政府應當采取措施增強脫貧地區內生發展能力,持續推進脫貧地區發展,健全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建立解決相對貧困的長效機制,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